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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嘉兴海盐县委党校招聘专职教师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4:43:05

中共海盐县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海盐县位于长三角中心腹地,濒临杭州湾,以“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核电之城”著称。交通区位优越,境内建有亚洲最大的高速互通枢纽,杭州湾跨海大桥、嘉绍大桥坐落县域东西两侧,杭浦高速、嘉绍高速贯通全县,全境可实现15分钟上高速,至沪、杭、苏、甬一小时交通可达。海盐经济活跃,发展态势良好,先后获得全国文化、科技、体育先进县,国家级生态县、园林县城、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首批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等称号。2022年实现全年生产总值639.84亿元,财政总收入106.9亿元,入围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综合竞争力百强、工业百强、创新百强和投资潜力百强县。

中共海盐县委党校是海盐县委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坐落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北路,占地面积约40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完备,是一所富有生机、充满活力的红色学府。先后多次获评全省党校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工作创新单位、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连续12年六度获评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工作进步(优秀)奖,并在2018年首批全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中获得优秀评价。201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精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盐县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专职教师01

1

三级专业目录: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

四级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当代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男性,中共党员

专职教师02

1

三级专业目录: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

四级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当代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女性,中共党员

专职教师03

1

三级专业目录: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

中共党员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6.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2023年3月10日9:00至2023年3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咨询人:沈老师 0573-86037563 吴老师 0573-86037562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中共海盐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附件1);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不少于1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文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4)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5.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姓名+报名海盐党校+报考岗位”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zghyxwdx@126.com。

(二)资格初审

按规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送考试邀请函。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2:1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科研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采取“备课—试讲”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组成,各占50%进行折算。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政策进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三、其他

1.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递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海盐县委党校研究确定。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电话:0573-86168367,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海盐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海盐县委党校

2023年3月10日

附件:《中共海盐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