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是由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和中共嘉兴市委共同管理,以中共嘉兴市委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与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合署办公。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是对党政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培训院校;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和教育,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和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省情、市情研究的重要智库;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和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世界政党交流的重要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5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专业为中共党史党建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
1.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
2.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在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党政部门任教授或相当职务,具备担任院校学科带头人的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
3.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咨政工作能力,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
4.优秀博士:具备较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院校学科建设需要,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或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及领军人才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⑵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⑷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报名情况,结合院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适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对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岗位计划作相应核减或取消。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zjhcgbxy2023@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考试时间、地点通知考生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院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视情组织考试。考试前,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单项科目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2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4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方式将在指定网站上提前发布信息。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红船干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及有关规定
1.领军人才待遇面议,其他引进人才可享受院校40-80万元购房补助,10-15万元安家费,10-20万元科研启动费。
2.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嘉兴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网站(https://www.zjhcgbx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591077 83591094
联 系 人:杨老师、胡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96282228947
附件:2023年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中共嘉兴市委党校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