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桐乡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局机关所属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桐乡市教育系统开展局机关所属事业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数量
选聘单位 |
选聘岗位 |
选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桐乡市教育局 |
局机关所属事业工作人员 |
6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二、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范围
桐乡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二)相关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大局观念强,对党忠诚,道德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心较强,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作风扎实,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较好;
(4)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5)熟悉教育业务知识,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2.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此次公开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桐乡市教育系统工作未满三年的(截止至2023年8月);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填报《桐乡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桐乡市教育局523办公室(康民路280号)。
(二)资格审核。桐乡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试形式视资格审核情况决定,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的3倍(含3倍)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3倍的,采取先初筛后面试形式,根据初筛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初筛结果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初筛及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聘计划数和考察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五)确定选聘人选。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由桐乡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拟聘人选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拟聘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到桐乡市教育局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选聘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作取消资格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已被聘用的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其他后果自行承担。
(三)本次选聘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岗位类别及等级重新聘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8021571。
桐乡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