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一中学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第一中学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02年,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之一。1981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办好的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学校被评为省一级重点中学;2013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全省32所);2021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校园占地158亩。现有48个高中班,学生近2000人,教职工200人。学校自创办以来,培养学生四万余人,其中包括茅盾、郁达夫、金庸等名人和两院院士12名。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高中数学教师 |
1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应届毕业生 |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1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须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名的扫描件)。
(2)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在正式报到后的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获奖证书扫描件。
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57742689@qq.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完整、准确的提交报名材料。
3.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视疫情防控等情形采用现场或网上考试方式。
1.笔试。
(1)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第5名笔试成绩并列并且合格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
2.面试。
(1)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外网(www.jxedu.net)和嘉兴教育网(www.jx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嘉兴市第一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学校外网(www.jxedu.net),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822060 82822061
联 系 人:周老师,沈老师,姚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市纪委市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573-82228947
嘉兴市第一中学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