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
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是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需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现任地市级名师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5月2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7:00止。
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sjgyey@163.com,文件名为“幼儿教师+姓名”;报名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邮箱或未进行报名登记均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和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1)由本人填写《2023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7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资格初审通过的,将在笔试前,经报名邮箱发放考试准考证(电子版),考生自主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按照1:3比例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形式有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6月3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和试讲,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全部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经查实不能聘用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0777840573-82868122
监督电话:0573-82521275、0573-82228947
附件:
1.2023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