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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王店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09:12:42

王店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王店镇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王店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名,具体的岗位、要求等详见《王店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内报考王店镇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考察不合格的;曾在王店镇机关部门工作,辞职时间未满三年的;
 
4、有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须提供代报名委托书)。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王店镇友谊路80号社会治理中心大楼5楼行政执法内勤办公室,联系人:罗铭,联系电话:0573-83853906。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需附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本人参加笔试。岗位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3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2时,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报考岗位1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报考岗位2的考生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报考岗位2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23分钟内完成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岗位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人数确定,报考人数不到比例的直接取消岗位;岗位2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由高到低1:2人数确定,报考人数不到比例的酌情核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
 
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视情况在相应岗位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视情况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可视情况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王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