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1名(男女不限),派遣到永嘉县人民法院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永嘉县户籍;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法律专业优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可靠,作风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本院有执行案件(作为被执行人)尚未结案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明珠花园对面),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90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及面试
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考试采取速录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1.速录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报名序号分组参加速录考试。每分钟打字速度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速录时限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与地点:速录考试定于2023年9月4日上午9:00,法院办公大楼9楼917办公室。2.面试司法辅助人员根据速录成绩总体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替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面试人员将于9月5日上午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网及永嘉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录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五)聘用
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网及永嘉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与永嘉县人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
(六)其它事项
1.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永嘉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联系电话:0577-5776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