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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13:49:14

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个,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等要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止,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1209805201@qq.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在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需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需提供);
 
(5)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多于20人的,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少于20人的,则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如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着重测试报考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如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的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网站和嘉兴食药质检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五险、公积金、培训、带薪年假、定期体检、通讯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http://www.jxsyjs.com)和嘉兴食药质检院微信公众号,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 89990037、0573-82273171; 联系人:王文宇、沈青。
 
 
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