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文化馆公开招聘文化下派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湖区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2.具有嘉兴市户籍(指嘉兴市五县两区(含经开)常住户口的人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学、文学、音乐、舞蹈、表演(包括主持、戏曲)、书法、美术、摄影、文化管理(艺术管理)等文化艺术特长,热爱基层文化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4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1.工作岗位:南湖区文化馆文化下派员。
2.工作内容:负责南湖区文化馆总分馆的联络、协调和基层文化活动的策划运作,通过文化下派员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总馆对 分馆的管理、指导和带动功能,解决文化馆体系运行中的“孤岛” 问题,提高文化馆体系的整体服务效能。
3.工作地点:南湖区文化馆及所辖街道文化分馆(新嘉街道)。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时间:9:00—16:3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南湖区文化馆办公室(南湖区凌公塘路凌公塘文化主题公园内南湖区文化馆二楼208办公室,联系电话:82841058,联系人:马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文化馆文化下派员招聘报名表》,同时附户口本、身份证、个人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凡提供的复印件均需个人签字确认),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4. 资格审查:由南湖区文化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
1.考试:报名人数达3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2.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应聘人员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也可视为有效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南湖区文化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是否递补由南湖区文化馆研究确定。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年内离职,不再另行举行招聘,按考试成绩递补。
四、薪酬待遇
年收入7万元左右。(含工资、奖金、福利及五险一金,奖金视考核而定。)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文化馆负责解释。
嘉兴市南湖区文化馆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