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信访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信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嘉兴市信访局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嘉兴市户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能服从单位安排;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计算机二级及以上操作能力,中共党员、有社工证的优先;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村、社区任职满5年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②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10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0月20日。
2.报名材料:①《嘉兴市信访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③本人近期一寸电子免冠证件照;④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嘉兴市信访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填写,并将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59477220@qq.com,文件包命名为“岗位合同工报名+姓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10人的,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不列入考察对象。如有笔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入总成绩;如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工作由嘉兴市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待遇,并实行人才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0573-82521087;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嘉兴市信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