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秀洲区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嘉兴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秀洲区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1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截至2023年11月4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除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2.选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网站查看公告并下载表格。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统一发送至LJ374622@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2023秀洲住建公开选聘】+岗位+专业+姓名。
本次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和其他形式报名。未在报名时间段内发送的邮件均不纳入报名统计范围。
3.报名材料:
①《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④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⑤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报名人员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箱通知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选聘岗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社保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表1张(报名表请自行下载)。
(三)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若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满或等于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采取面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谈时间初定在11月18号,具体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人选。确定拟选聘人选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或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82771167(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82718269(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