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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东阳市部分公办学校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6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1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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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部分公办学校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市部分公办学校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岗位数(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东阳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除音体美、中职会计岗位外,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报考音体美专业岗位,专业要求如下:报考体育学科要求体育学类专业毕业,报考美术学科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教育、戏剧与影视学类毕业,报考音乐学科要求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教育毕业。报考中职会计岗位考生要求为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专业毕业;
 
  5.户籍要求: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凭户口簿迁移记录报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6.教师资格证要求: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除外)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见附件2);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以上;②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③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含党、团)等荣誉;
 
  3.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毕业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②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含党、团)等荣誉;③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以上且大学期间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排名在院(系)前30%;
 
  5.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且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排名在院(系)前30%的2024年普通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6.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排名在院(系)前30%的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限东阳市户籍或生源地)。
 
  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p.dyedu.net,请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址,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按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报名必须提供资料扫描件上传。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 月 25日下午17:00。
 
  (3)报名必须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3);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材料;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
 
  ④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学业成绩和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2月4日。
 
  2.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1.组织: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按照“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为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复习资料)。
 
  音体美科目以技能测试替代笔试(附件4)。
 
  4.资格复审:面试前,教育局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名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5.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按1:4,招聘计划4-8人的按1:3,招聘计划9人及以上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7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
 
  6.总成绩计算: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7.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时有效。
 
  (四)学校选择、体检、考察
 
  1.学校选择
 
  (1)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2)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选择岗位。
 
  (3)学校选择后不得更改。
 
  2.体检、考察
 
  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学科招聘人数以1:1入围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五)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招聘信息将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认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附件: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