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察等各环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8日9时—3月12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8日9时—3月13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4年3月8日9时—3月12日17时)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14日9时—3月1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3月23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时间和内容
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11:00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jinhua.gov.cn)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①本人填写的附件《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时间、地点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jinhua.gov.cn)发布。
本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安排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放弃、不合格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
2.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2024年7月31日前未撤销的;
4.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9-83183910。
(五)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9150051。
(六)本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