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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招录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14:04:46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招录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拟招录1名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心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要求:
 
驾驶员1名,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户籍在金华大市范围内,具有C1及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
 
B照及以上驾驶证或有10年以上驾龄、经考核驾驶技术熟练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兰溪街210号婺城法院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913392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驾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驾驶技术考核、汽修技能考核、面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录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婺城区政府网站、金华人才网(https://www.jh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法院编外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请咨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9-89133920。
 
2.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
 
婺城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0579-89133790
 
婺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579-89133890
 
3.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4.若该岗位人员录用后6个月内离职的,可从本次招录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