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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21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5-17 14:55:04

2024年浙江省永康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第二批)

 

一、引进数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1名,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志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备较强的基层适应能力、沟通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1.公开报名
 
本次招引工作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6月30日。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浙江省永康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ykrsjrck@163.com邮箱;邮件名称严格按照“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张某+**大学+博士研究生”。
 
2.资格审查
 
对报考对象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经筛选审核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核实、比选,择优录取。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公示和聘用
 
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
 
四、其他事项
 
1.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根据《永康市人才安居安心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深化“智汇丽州”引才计划 推进创新驱动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享受购房补助、留永人才激励等人才待遇。
 
2.引进后,作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重要储备资源,实行导师帮带制度,进行重点跟踪培养,符合条件并经组织考核认定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
 
咨询电话:0579-87101355(吴女士)
 
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
 
中共永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