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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华浦江县教育系统中学名师返聘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16:33:40

2024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中学名师返聘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开展2024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中学名师返聘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聘对象
 
浙江省内已退休的原在编中学教研员、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返聘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在职期间无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情形,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二)返聘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退休前三年内至少一年任教毕业班;
 
2.实际担任学科教研员的优秀教师;
 
3.高中学科(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竞赛教练;
 
4.曾辅导学生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教练。
 
三、返聘计划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共10名,初中学校5名。
 
四、返聘学校
 
返聘可申报学校为浦江县域内5所公办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11所公办初中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五、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邮箱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中学名师返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发送至邮箱pjxjyjrsk307@163.com,命名方式为姓名+申报学校+学科。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由各学校审核后择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需携带《2024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中学名师返聘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不通过,取消聘用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县教育局对招募过程进行监督,按照1:1比例组织招募人员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审核备案
 
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县教育局党组审核研究。
 
(六)公示、聘用
 
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学校与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协议一学年一签。
 
六、有关待遇
 
(一)报酬待遇
 
1.高中、中职学校返聘人员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给予23万元的返聘报酬,特别优秀的人员返聘到浦江中学任教,在此基础上可上浮2万元/年。
 
2.初中学校返聘教师报酬参照《浦江县“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标准为:中级职称 6 万元/学年,副高职称 8 万元/学年,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10 万元/学年。
 
3.返聘人员教学成果参照同校同类在职人员考核,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二)其他费用
 
因教学工作需要,发生的交通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参照在职教师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列支。返聘教师在任教期间,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工作原因、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聘任学校不予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返聘教师应任教中考、高考学科或担任竞赛教练,工作期间需满足工作量。
 
(二)返聘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返聘教师到校任教后与在职教师一样接受学校管理,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自觉维护好教师形象。
 
(三)聘任学校需对返聘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制定考核细则,按照细则发放有关待遇报酬,原则上返聘报酬应按照基础报酬+绩效考核奖励的形式予以发放,其中基础报酬占70%,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励占30%,根据个人学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考核合格全部发放,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其他费用按学校考核细则发放。
 
(四)返聘期间如发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自动解除聘任协议,聘任教师需全额返还有关报酬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江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