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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1:08:34
  兰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辅警130人(文职辅警18人,勤务辅警112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文职辅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放宽到高中学历;留置看护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符合《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金华市本级及其他县(市、区)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6.年龄、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
 
  7.有特殊基本要求的详见《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受过行政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17时。
 
  (2)方式:报名人员需将《兰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至lxga2022@sina.com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能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兰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及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开展,文职辅警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勤务辅警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安排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参加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根据合成成绩(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加分项见其他事项)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3人(含)以下的按1:3、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前2天,入围面试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成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需要加试理论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合格人员与兰溪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兰溪市公安局下属部门从事辅警工作。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退伍军人、非兰溪市在职辅警、非员额内辅警、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合成成绩中加3分,符合多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报考文职辅警岗位人员,有独立撰稿署名稿件在省级及以上纸媒体发表的合成成绩中加3分。
 
  3. 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福利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各岗位年收入6.5万-8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5.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半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6.在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同条件同类别的岗位可以相互调剂,同类别条件高的岗位可以调剂到同类别条件低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勤务辅警-110接警和勤务辅警-监控巡查可以相互调剂,勤务辅警-路面协管、勤务辅警-巡逻防控、社区警务(1)、勤务辅警-监所勤务(1)可以相互调剂,勤务辅警-应急处突、勤务辅警-路面协管、勤务辅警-巡逻防控、社区警务(1)、勤务辅警-监所勤务(1)可以调剂到勤务辅警-留置看护(1),勤务辅警-110接警和勤务辅警-监控巡查可以调剂到勤务辅警-留置看护(2),勤务辅警-应急处突可以调剂到勤务辅警-路面协管、勤务辅警-巡逻防控、社区警务(1)、勤务辅警-监所勤务(1)。
 
  7.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
 
  8.咨询电话:0579-89018822,0579-890188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溪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兰溪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