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男女不限,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及公证处考核薪酬规定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9日。
2.报名地点:市公证处三楼(永康市江南城南路421号)。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吕震,联系电话:135669168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永康市公证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