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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29 15:43:25

象珠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象珠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两新”工作者1名、政务110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勤劳肯干,服务意识强,沟通能力好,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两新”工作人员要求中共党员,有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5. 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止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
 
2.报名地点: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3号楼204党政综合办公室。
 
3.携带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1)表内需粘贴一寸免冠照1张)等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与象珠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吴思宇,联系电话:15757950807(市府网56180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象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象珠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