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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09:36:05

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辅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

东阳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全额补助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1.面向东阳市公安局优秀辅警和东阳市法院、东阳市检察院优秀司法辅助人员招聘。优秀辅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由东阳市公安局、东阳市法院、东阳市检察院负责解释。

2.报考东阳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东阳市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全额补助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东阳市巍山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巍山镇综合服务中心

全额补助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专业不限。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2.年龄、学历和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荣誉证书等材料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7日。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2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到单位内部问责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6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7时。
 
招聘单位会同检察院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6时)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9日9时—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详见考试大纲(附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1.笔试合格分的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笔试合格分=笔试成绩总和÷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
 
2.体能测评、面试对象的确定
 
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体能测评、面试,笔试合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东阳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
 
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不列入笔试合格分计算,不列入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面试前,招聘单位会同检察院对体能测评、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入围体能测评、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同步在东阳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网、东阳市人民法院网公示。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执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 ,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体能测评工作由东阳市公安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不再递补。
 
(九)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十)总成绩计算、体检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再相等,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十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结果、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等),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东阳市公安局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