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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0 17:42:23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及下属单位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要求及联系方式

单位

岗位

人数

相关要求

联系地址与电话

执法

档案员

1

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永康市江南街道南苑路30号401办公室,联系电话:89289037

监测站

驾驶员

1

男性,3年以上驾龄,持C1驾照,本地户口,居住城区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永康市永富南路11幢1号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办公室,联系电话:89289029

招聘基本条件:

1.永康市常住户口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工资待遇:年收入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

四、报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上述表格中招聘岗位对应的联系地址。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驾驶员还需携带车管所开具的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证明和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形式:由岗位所在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