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义县“才聚武川”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县建设,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才聚武川”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并有为武义发展努力工作的愿望与志向;
3、学历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海外硕士及在职研究生),部分对应高校本科毕业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4、身体健康,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最高学历就读期间须获得高校综合类奖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之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毕业生无需提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7:00。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将招聘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到附件1“联系方式”栏内相应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8日8:30-2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反馈至本人。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改报。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由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择优通知25人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
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本次招聘设置加分项:博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分别加5分、3分。加分项按高分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次,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上述招聘程序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放弃考察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均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武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w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在我县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硕(博)士毕业生不能以原有学历报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县域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名。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四)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尚在立案调查期的均不得报名。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一)办理聘用手续后按《武义县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享受奖补待遇,并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硕士研究生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并分别给予25万元、12万元、8万元的生活补贴。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