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国际商贸名城义乌,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1.39万平方米,自然风光秀丽,建筑风格独特,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名。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首批浙江省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院校,荣登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专任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相关情况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内外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计划中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配,承担班主任等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专栏(http://rs.ywicc.edu.cn/FrontSys/)填报岗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有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经历等)。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其中1个岗位。仅报名不选择岗位无效。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试、面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14个工作日内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同一岗位如初审通过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于考试前一天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上交个人详细简历一式六份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名应聘,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二)考试
考试分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两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主要采用采取试讲、说课、书面作答或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的测试内容另行通知。
成绩评定: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
2.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岗位工作能力等进行考评,主要采用应聘者自我介绍、考评组提问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环节成绩记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应聘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月19日。攻读硕士、博士的学制时间不视作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报名等具体问题,请向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22000)
联系人: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83803828、0579-8382018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9日
附件2: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