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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5:58:32

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单位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和专职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编外人员1人,招聘岗位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办案辅助人员;拟外聘专职调解员2人,外聘岗位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五)其他应具备的用工条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沟通能力,有较强调解能力或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工资待遇

工资约为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等相关福利待遇。外聘专职调解员工资以案定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3日(周一),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东塔路187号三楼302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附件一)(需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形式。

(四)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比例由考生自行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执行。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联系电话:0579-87017240。

附件: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