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法学会秘书处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义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义乌市法学会秘书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岗位 |
选调名额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文字 综合 |
2 |
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策领悟能力; 2.擅长写作,语言表达能力强,策划能力强,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
政法单位工作人员或现任本单位中层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二、选调范围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新录用镇街事业工作人员须在镇街服务满五年)(时间计算至2023年5月1日,下同),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要求为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策领悟能力;
(2)擅长写作,语言表达能力强,策划能力强,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4.政法单位工作人员或现任本单位中层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受过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应携带《义乌市法学会秘书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2张等材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时注意了解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5月12日
(三)报名地点
市委政法委7楼710室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五)考试测评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60分。
(六)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后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合适人选不足,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八)公示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作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5537578。
中共义乌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