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文末详见附件),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未明确具体年龄的岗位须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勤务辅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九)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二)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十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20日。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文末附件)内容;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经历等资质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2121004089@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5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南门(李渔路532号)。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无法提供高中毕业证书的报名者,须提交原高中毕业学校资质材料。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齐全报名所需资料。
(1)携带《江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驾驶证原件、复印件2份,退役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2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提供见义勇为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本人个人征信2份(截止时期至最近);
(5)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经历等资质材料及复印件2份。
(二)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三)测试
普通文职、勤务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巡特警PTU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综合分,符合达标要求即入围笔试。
1、体能测试
A:普通文职、勤务岗位
男子:俯卧撑、1000米,每项100分,满分200分;
女子:仰卧起坐, 800米,每项100分,满分2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标要求:各项均35分(含)以上。
B:巡特警PTU岗位
立定跳远、4*10、俯卧撑、1500米,100米,每项100分,满分500分。
达标要求:单项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评分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普通文职、勤务岗位,巡特警PTU岗位):满分100分,闭卷。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普通文职、勤务岗位,巡特警PTU岗位):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A: 普通文职、普通勤务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
B:巡特警PTU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总分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金华公安局江南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00368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周六的上午8:30--11:00)
附件:1.招聘报名表.docx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