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用工性质为编外合同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职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招聘条件 |
临床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中医学 |
①35周岁及以下;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 |
放射诊断 |
1 |
本科及以上 |
放射医学 |
①50周岁及以下;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③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
后勤保障科高配电工 |
3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①45周岁及以下; ②取得高配电工证 ③有从事水电气维修安装、高配值班等相关工作经验。 |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 9月14日。
2.报名材料: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照1张。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交至兰溪市人民医院(城西院区)门诊四楼组织人事部1-4-007室。
4.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8669537。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报名审核通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如遇成绩相同另行加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与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力社保局备案。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依次递补。一年内聘用人员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招聘同类岗位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