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浦江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协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辅警人员4名,协警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协辅警工作;
(二)要求男性,年龄需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三)具有浦江县户籍,部队退伍军人户籍不限;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五)辅警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矫正视力在4.8(含)以上,身体健康;
(六)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招聘协辅警人员。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17时;
2.报名地点:浦江县恒昌大道166号浦江县人民法院503办公室;
3.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两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需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在各项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证书原件、复印件(有以上证书的优先考虑)。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共三项: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每项100分,满分300分。每项达标分为50分(100米≤16″4,1000米≤4′25″,引体向上≥7个),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各项目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
(四)面试
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含),达不到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
(六)政审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七)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浦江县人民法院相关薪资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弃权。
(四)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五)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79-8818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