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金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金华市市区乡镇规划管理中心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金华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明显,身体健康;
2.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已满;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至10月21日(周六)。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填写好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教处报名(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政府行政中心6号楼12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495232,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3.资格审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计划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j.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合格60分。总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双方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明选调纪律,若发现违反相关纪律情形即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579-82495232;监督电话:0579-82388865。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