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浙江 > 金华

报名入口

浙江金华义乌市法律服务中心(合法性审查中心)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09:14:46
义乌市法律服务中心(合法性审查中心)公开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义乌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义乌市法律服务中心(合法性审查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岗位
 
合法性审查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选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录用镇街事业工作人员须在镇街服务满五年)(时间计算至2023年10月1日,下同),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要求为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3年以上的优先。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受过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应携带《义乌市法律服务中心(合法性审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2张等材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时注意了解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三)报名地点
 
义乌市司法局312办公室(香山路391号)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五)考试测评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60分。
 
(六)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后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合适人选不足,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八)公示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作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5310170。
 
 
义乌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