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公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本次计划招用编外工作人员1名,招用对象、岗位、条件及待遇等详见《2023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用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要求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道德修养,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拥有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企业财会工作经历优先。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浦江县月泉东路60号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五楼综合计财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和报名表各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工作人员招用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经初步审核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
3.面试:面试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前2名列入考察人选,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三)公示、招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在招用程序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116908。
2023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用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工作人员招用报名表.doc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