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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东阳市教育局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招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4 10:10:53

东阳市教育局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东阳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和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2024届毕业生除外,其他均须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3.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学科

招聘

计划数

招聘岗位

高中物理

2

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东阳第四高级中学

高中历史

2

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东阳第四高级中学

高中英语

1

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

高中语文

1

东阳第四高级中学

高中政治

1

东阳第四高级中学

高中地理

1

东阳第四高级中学

中职地理

1

东阳市职业技术学校

合计

9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采用扫二维码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12月29日17:00。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月13日上午7:20—8:20

地点: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环城北路392号)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一致。

2.资格审查所需提交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户口簿、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荣誉证书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组织: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试为同一天。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2.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复习资料),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参照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

4.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入围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五)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信息,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附件:报名表.docx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