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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招聘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09:16:05

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户籍金华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8日后出生),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金华市光南路836号金东区政府321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驾驶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核

由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3.技能考核

通过路上驾驶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测试,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由区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按报考人员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未能在告知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口、驾驶年限计算、学历毕业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2月28日。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办公室0579-82176782。

2.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监督室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72997。

附件: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纪委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免冠

一寸照片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最高

学 历

 

毕业院校

 

最高学历取得时间

 

现工作

单 位

 

驾驶年限

 

联系地址

 

个人电话

 

驾驶证 取得时间

 

有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