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丽教人202401号)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决定开展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共29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参加报考相应职位。部分岗位符合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硕士研究生需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6.师范类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条件。
9.丽水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综合比选确定聘用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等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7:00止。
2.网址: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考生登入报名系统或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依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报名二维码)
3.报名资料:①《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⑤高校期间成绩证明;⑥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⑦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⑧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4.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时同步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组织面谈。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线上面谈,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须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4.组织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丽水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