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教师招聘公告(丽教人202402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规划需要,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丽水市人民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融合京师特质、浙丽特色的十二制(小学至高中)高品质现代化公办学校。学校坐落于“汇山水之神,秀聚人文之精粹”的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秀山路,总投资约12亿元,占地面积约235亩,办学规模为120个班级,5820个学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
注:《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教师招聘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三年以上相应学段学科任教经历的优秀骨干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身体健康;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高级教师)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否则不予报考;
5.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留学生须取得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须具有三年(含三年)相应报考学科的任教经历证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1)本人在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地市级)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县级)组织的相应报考学段学科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比赛或综合教学比赛)评比一等奖(含)以上;
(2)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地市级(含地市级)相应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含)以上;
(3)主持或执笔的相应学科教科研课题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过省级课题;
(4)获得过相应学科地市级教坛新秀及以上层次骨干教师或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
(5)获得县级及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应报考学段学科教学质量奖表彰;
(6)经认定与上述层次相当的奖项或荣誉。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2024年2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链接网址:https://www.wjx.cn/vm/PCUQxhz.aspx。
报考岗位所需上传到报名链接网址中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任教证明、重要荣誉证书、《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教师招聘报名表》等,不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足(不能清晰反映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招聘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丽水教育局网、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布。
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商丽水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 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试讲前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试讲。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岗位代码240201-240216考试方式分为笔试、试讲两个部分,岗位代码240217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技能考试、试讲三个部分。
1.笔试:笔试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岗位代码24021-240216的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
(2)岗位代码240217信息技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10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分的按照不超过1:5进入下一环节。
信息技术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和编程。
2.试讲:试讲采用现场模拟上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时间15分钟。试讲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
(1)岗位代码24021-240216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岗位代码240217信息技术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20%+试讲成绩4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再按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再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4.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丽水教育网、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五)体检、考察
参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数1:1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1.聘用后享受丽水市直公办学校教师薪酬标准。
2.聘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3.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同时享受学校餐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丽水市内(包括莲都区、各县市)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予以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的,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5.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3.咨询电话:冯老师:0578—2991699;吴老师:0578—2991697。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