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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莲都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用工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3:36:16

莲都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莲都区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莲都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

0578-2610168

全媒体记者

3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以内

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制、电视摄像);美术学类(摄影)

全媒体技术

1

适合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以内

计算机类(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工程、计算机及软件、软件工程、软件工程技术)

办公室工作人员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以内

中国语言文学类

 

二、招聘对象

 
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三、招聘条件
 
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610168。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一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一名考生仅可报名一个岗位。目前已经在莲都区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需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独立组织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报考人数,按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比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
 
(二)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聘用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政审、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报名该岗位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如出现某个岗位无递补人员情况,用人单位又急需用工并提出申请,从本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和专业匹配性进行筛选递补。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编外人员按照区内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 0578-2610168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