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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丽水青田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09:11:31

2024年青田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青田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中下游,毗邻温州,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青田历史悠久、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现有38.1万华侨华人分布全世界,中西文化在这里汇聚交融,造就了青田独特的城市韵味。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从源头上加强高素质专业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青田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3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青田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原事业编制转为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人员、委培生不得报考;
 
2.截至2024年7月3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7月3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止。
 
报考人员填写《青田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附报考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计划表),邮件统一命名为:“人才引进+岗位+姓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所需材料指:
 
(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未取得的应签订书面承诺书,写明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及取得时间。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该招聘计划予以取消。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择期通知综合比选。
 
2.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以采用面谈、笔试或其它考核方式。根据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综合比选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报考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定,对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822270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8-6026766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06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768283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