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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丽水莲都区教育局招聘编外用工5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09:11:21

2024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莲都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保育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共公开招聘保育员54名。保育员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承担班级保育任务,负责照管儿童日常生活,做好班级卫生清洁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丽水市户籍的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要求持有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保育孩子和卫生清洁的技能。
 
4.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注:已经在莲都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的保育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四楼407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如下列表中材料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列表中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序号

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

1

编外用工报名表1张(附件自行下载),报名表中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证明1份。

4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如报名人数不足54人,则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开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陈述(自我介绍、考官提问)50分,技能展示(如讲故事)5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开考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的,以职业陈述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学期中途有退休、辞职情况,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保育员按照莲都区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212387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02191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