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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16:52:22
  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丽教人202411号)
 
  根据《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和品行,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http://jyj.lishui.gov.cn)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9日11:3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报《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材料以电子稿(文件名命名:岗位代码+姓名)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455508100@qq.com)。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依据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按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划定,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课堂教学考核和才艺展示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折算合成考试成绩,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55%+才艺展示成绩×5%。
 
  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先;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先;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中小学教师准入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期间需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纸质材料,如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有关人事合同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八)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拟聘人员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拟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合同制教师工资核定文件发放。
 
  四、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0578-2923556、18606781188(梁老师)、13646787802(叶老师)。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丽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8-2626035。
 
 
 
  丽水市教育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