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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丽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5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09:22:30

2022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人员交流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6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8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2022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请登陆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本次选调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二、选调对象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或丽水市范围内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籍贯)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师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

3.进入县直部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进入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满5年(含试用期);

4.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事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备注栏;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等统一截止到2022年7月;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

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5日。

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的《2022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4)、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头报名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面试

笔试后,各选调职位在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各职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次公开选调信息发布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核查影响任用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各选调单位报到。

四、其他事项

1、各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各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

2、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考试和考察,特殊原因放弃的,需说明理由并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78-6819721

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822270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6768257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6768192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8-6830062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1:2022年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3:2022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健康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