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松委办发[2019]94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开选调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岗位为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政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从乡镇(街道)选调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录用后在乡镇(街道)工作需满5年;部门之间选调的新录用后工作需满2年;再次参加选调的,在现单位工作需满2年。
3.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符合工作岗位回避的有关规定;
5.符合我县选调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9月30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三楼政治处307室(8073660)。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必要时,县委政法委可直接通知意向人员参加报名。
选调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开始两天前,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复查选调条件。考察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分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考察分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政法委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无合适的选调人选,经政法委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同意,可取消选调计划。拟选调人选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松阳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073660
举报监督电话:8071511
信息公布网站:松阳政府网
中共松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