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遂昌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遂昌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遂昌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名,具体岗位如下:
遂昌县公安局辅警招录计划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备注 |
1 | 勤务辅警1 | 7 | 男 | 本科及以上 | |
2 | 勤务辅警2 | 1 | 女 | 本科及以上 | |
3 | 勤务辅警3 | 19 | 男 | 大专及以上 | 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
4 | 警犬训导员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 | 相关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合计 | 28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2.男性,身高165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含)以上,双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
3.具有遂昌县户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2年10月24日(下同)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4日之间出生)。
4.部队退役士兵、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仅限于报考勤务辅警3)。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个人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遂昌县公安局大楼四楼政治处。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认登记。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详见附件)。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单项35分(含)以上,总分200(含)以上)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9时(若遇下雨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遂昌凯兴体育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于11月3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5:00—16:30。笔试地点为县公安局十一楼会议室。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45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法律知识(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时政常识和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四)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占比:笔试占40%,面试占60%)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参加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按考生自愿报名,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从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公示,并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聘岗位名额。同时,在下一次招聘前,视空缺情况按总成绩递补辅警。
新招聘辅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试用合格后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不同岗位,实行差异化薪酬,动态调整,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按照遂委办发【2020】4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遂昌县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公安”微信公众号、遂昌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78——8113513
咨询电话: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0578—8113589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