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云和县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具体招录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下半年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请登录本次招录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云和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unhe.gov.cn/)、云和县人民法院网(http://yh.zjlscourt.com/)、云和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招录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1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民法院401办公室(解放东路235号),联系电话:0578-512162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自行下载填写《2022年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报名表》(附件2)前往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考司法雇员岗位需经面谈合格后方可进行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即《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看打、听打)二门,分别占考试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可在面试前2天,从未进入面试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本公告指定网站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政审对象,面试工作委托县博远公司组织实施。
(四)体检与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费自理。
体检、政审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政审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后,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录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说明: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本次招聘结束后司法雇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技能测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入境人员、中高风险返回人员目前均处于管控期内的,暂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生参加考试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疫情防控以云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为准。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录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户籍关系以2022年11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578-5121627(云和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