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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丽水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09:03:08

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引进和储备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服务促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8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规定。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引进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址:龙泉市体育馆(龙泉市环城东路105号)

3.报名相关注意事项:报名时需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从学信网下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除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报名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引进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引进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商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引进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在1:15以上的,通过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引进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在1:15及以下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引进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引进单位。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逾期不参加笔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合成总成绩:

1.经笔试和面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

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经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则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详见计划表(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专业均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参照《2023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和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引进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人才引进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详见计划表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0578-7262992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7262228

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7262212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1: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报名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