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二)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辅警队伍,充分发挥辅警的辅助作用,经研究决定,缙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缙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二)》(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即指该网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缙云县户籍(以2023年 6月1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县生源;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其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缙云县公安局大楼一楼接待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缙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7、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等可放宽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体能测试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能测试科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纵跳摸高等3个项目详见《2023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及细则》(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者进入笔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达标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辅导教材》《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辅导题库》,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纹身、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辅警解除合同等情况,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咨询电话:
缙云县公安局政治处 0578-3025197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3127520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 0578-3233186
附件1:2023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缙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及细则.doc
缙云县公安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