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庆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监察留置看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庆元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留置看护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庆元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留置看护人员6名,用于县监察留置看护工作。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户籍 |
专业 |
备注 |
留置看护岗 |
6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 |
不限 |
退伍军人优先 |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监察留置看护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2、庆元县户籍(以2023年8月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含曾庆元县户籍)。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并在2023年8月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色盲色弱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矫正视力4.8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庆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监察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附件1,除本人签名手写外,其他请用电脑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科目:包括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以下四项测试)、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米跑和1000米跑,共5项,测试中途有科目放弃的人员,视同放弃本次招聘;
3、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成绩=立定跳远×25%+引体向上×25%+100米跑×25%+1000米跑×25%,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
1、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领取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一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体能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执行,考察参考公务员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约定试用期,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总成绩作为递补依据,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人员紧缺的情况,经研究,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0578—6235116。
附件1:2023年庆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监察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xlsx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公安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