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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丽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09:15:54

2023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2.户籍要求: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以2023年8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在2023年8月28日前取得;
 
5.县属各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已参加“202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且有笔试成绩。报名时携带《2023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除本人签名手写外,其他请打字填写)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4号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相关经历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3)报考1号、2号、11号、12号岗位,需参加技(体)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四、招聘程序
 
测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不另行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取自202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
 
(二)测试
 
1.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技(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1号岗位为上机操作,分为看打和听打;2号、11号、12号岗位为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俯卧撑(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0米、1000米(女800米)等项目。
 
3.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期间有项目放弃的视同放弃此次招聘。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1号岗位以笔试成绩÷2×35%+测试成绩×35%;2号、11号、12号岗位以笔试成绩÷2×30%+测试成绩×30%;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2×50%;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方式计算总成绩:
 
1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35%+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
 
2号、11号、12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3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按面试成绩、技(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为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