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赴广西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队伍结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缙云县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经研究决定,缙云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赴广西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赴广西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共8名,具体的引进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引进人员资格等详见《2023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赴广西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就指该网站)。
二、引进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25日至2005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需求;
6.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引进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广西大学专场)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广西大学西校园篮球场,若地址变化请关注广西大学具体安排,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时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高校盖章);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3)荣誉证书、成绩说明、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引进单位根据引进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通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考生现场报名时通知。
2.本次引进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根据各岗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或其他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试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3.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127520、0578-3312167。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3312164
咨询电话:缙云县财政局0578-3318958
缙云县司法局0578-3010206
缙云县水利局0578-3013909
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0578-3268790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578-3276692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