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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录编外用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09:10:32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岗位

具体招录编外用工岗位要求详见计划表

序号 招录单位 工作岗位 招录人数 性别 学历 年龄 备注
1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服务员 1 高中及以上

40周岁(1982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1.莲都区户籍,且具有3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2.有酒店餐饮服务或客房服务类中级职业技能证书,或有酒店餐饮服务、客房服务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学历。

报考人员除需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上述岗位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二、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一)信息发布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

(http://sjgswj.lishui.gov.cn/)

后续考试过程信息发布在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官网,请考生自行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丽水市行政中心(花园路1号主楼0206办公室)。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1)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是否取消或核减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餐厅服务技能。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再相等,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在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录用。编外人员按照丽水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578-2091185。

咨询电话:0578-2091166。

本公告由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具体招录工作由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附件:1.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录编外用工报名表

2.委托书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