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岗位:法律事务岗。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4.专业:法学类;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不限;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9日。
2.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15-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薛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4672 /89284637。
3.报名办法:应聘者请先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ningbo.gov.cn)或宁波市人才网站(https://www.nbrc.com.cn)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附本人电子彩色近照,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发送到招聘单位对应的电子邮箱:nbzrzyghj@163.com ,邮件标题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考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2月23日前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并以电话、短信形式告知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务必确保报名表内留有有效通信方式,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6.逾期不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应聘者凭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口头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应聘者主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者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进行聘用。如在审核档案资料时,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4986(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五、本公告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9日